對支聯會三人被判刑的感想

對支聯會三人被判刑的感想

Sep 12, 2026

鍾Sir日記(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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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案三位被告的判刑今天公布,沒有意外,因為從一開始,就對這個法院及那些國安法法官沒有期望。相信很多人都與我一樣,清楚知道這個法庭不會有司法公義,所謂「國安法法官」也不會貫徹普通法的法治原則。他們早就背叛了法律女神。

情況很清楚,跟過去多宗涉及所謂「國家安全」的案件一樣,今次對支聯會的檢控,只是同一種套路:政府拿出「國家安全」這個偽命題指控誰,誰就必然會入罪,也必然會重判。我們都清楚知道、也看到這種指控竟然可以有接近100%的入罪率,這種近乎「完美」的表現,不是說明法律的公正,只說明了相關檢控的野蠻。

正因如此,就算法庭煞有介事地進行那些表面上一絲不苟的司法程序,其實骨子裏只是「走程序」而已。越來越多人相信,最後的裁決結果,甚至刑期的長短,可能早在檢控之前已經大致決定了。法庭及司法程序只是一個為政治打壓提供虛假理據的工具,也是一個落實政治迫害的代理人。

在之前另一宗對聯會的檢控中,曾經有一個階段法院也對控方的所謂「支聯會勾結外國勢力」的指控提出疑問,如果連那個所謂「勾結」的對象是誰控方都無法講清,又沒有在證供中呈現,那個指控還有什麼值得討論之處嗎?但那一次最後的裁決結果,還不是仍然罪成!

這一次裁定有罪的最關鍵入罪論點,是支聯會在集會中那五句口號中的那一句「結束一黨專政」。這是一個荒謬透頂的入罪理由。如果連中國憲法都沒有說明所謂「一黨專政」,中共也不承認中國現在是一黨專政,支聯會在六四集會中那句「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如果真的是煽動了某些人要採取行動去結束一黨專政,那又如何可以連結到國家安全?

更何況,有什麼證據說支聯會在採取行動,或者煽動了某些人採取行動,去結束一黨專政?我估計香港起碼有幾百萬人曾經高喊過那句口號,每個人可能都有不同的理由,但所講的就是要建立一個具有競爭性的民主機制,不能讓一個政治集團長期壟斷政治權勢。這種認識及理解是基於幾十年來中共罄竹難書的罪行,是現行體制縱容的、或者起碼是無法制止的邪惡,最清楚的證據就是1989年時,中共竟然以自己的軍隊去槍殺爭取民主的學生及北京民眾。

根據中共自己的說法,中國現行的社會主義體制是由中共領導的民主集中制。在中共領導下,仍然有一些名義上存在的所謂民主黨派。中共在建政初期,還對那些民主黨派信誓旦旦,說要推心置腹,會長期共存、會互相監督。因此而成立的所謂政治協商制度,到今天仍然形式上存在。

今次法院為了要判三人入罪,在沒有更有力的證據的情況下,竟然把「結束一黨專政」等同於要「煽動推翻國家的基本政治體制」,所以是「危害了國家安全」。如果從中共的政治修辭、體制的形式、及一貫的論述邏輯看,法庭裁定被告有罪的理由可以說是砸破了中共的謊言,把整個體制的虛假性及欺騙性暴露無謂。所以作出指控的政府,及拿出這種裁決邏輯的法庭,可能才是確實在危害國家安全!

鄒幸彤的媽媽在法庭外接受訪問時說,在這個檢控過程中,他的女兒「唔係稱職嘅大狀,只係一個出色嘅被告」。這個說法十分精彩,也如實說明了在這場法庭爛戲中暴露的事實。如果回顧一下鄒幸彤在法庭只能宣讀了一部份便被截停的那篇《我的陳情文》,更可以說她作為「一個出色嘅被告」,證明了那個判他們入罪的法院是「一個墮落的法庭」,那些法官連基本的法治邏輯及司法精神都無法堅持,只是「一班背叛司法公義的叛徒」,至於對他們作出檢控的政府,也只能說是「一個摧毁香港法治的罪惡集團」。

被判入獄的三人我都認識,我敬重何俊仁的君子,感激李卓人的堅持,佩服鄒幸彤的勇氣。我相信香港及世界各地追求民主及支持公義的人,都不會忘記他們,都會為他們祝福,都會牢記這一次檢控的邪惡。但願他們都心正身安,在漫長的政治黑牢中繼續不失本色,也知道在政治黑獄外有很多人感同身受,感謝他們的承擔,會繼續爭取合理的制度,堅定地追求民主,堅持結束一黨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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