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運動的新聞叫人憤怒、失望的多,四十七人案,未定罪也要還押;十二港人回港後亦非能見親人,翻看舊文章,原來有一則曾令我我開心得要叫出來:去年「陣地社工」陳虹秀當庭無罪釋放。證據之薄弱,連檢控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都指出,即使接納控方所有證據,都不足以證明陳虹秀參與非法集結,更遑論暴動,裁定暴動罪表證不成立。
不過,我們沒有忘記其他控罪在身的社工:許麗明被控於 9 月 29 日在金鐘襲警、丘子樂被控於 6 月 10 日在立法會大樓公眾入口外非法集結及襲警、張鳳嬌被控 10 月 6 日在灣仔參與暴動…….
反修例事件中首名罪成判囚的註冊社工劉家棟,今年 25 歲,是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前年 7 月 27 日元朗衝突中,沒有戴上任何防護裝備,手持社工證,要求警方給予時間讓人群散去,期間被指擋在警方防線前,以身體撞警員的盾、阻礙警方推進,去年 6 月被判阻差辦公罪成,判監 1 年;今年二月,高等法院駁回劉就定罪的上訴,但裁定他刑期上訴得直,改判囚 8 個月,即早前服刑一周的劉家棟,須重返監獄繼續服刑。
據《立場新聞》的報道,社工在抗爭運動中兩面不是人,未必被示威者視為自己人,警方當然更不會以禮相待,但陳虹秀和劉家棟等克盡社工職責,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社聯)今年六月十七日在劉家棟被判阻差辦公罪後發表新聞稿,表示「非常關注是次案件,認為裁決及判刑沒有考慮社工緩和衝突的角色,而被拒保釋也令人難以接受。事實上,過去一年的社會運動中,警民衝突極其嚴重,不少前線社工都在現場擔當調停角色,進行大量游說和緩衝工作,以免發生流血警民衝突,唯當局卻一直忽視社工進行『人道支援』的角色。社聯強調,警方及特區政府必須尊重及保障社工在衝突現場能履行職責,讓有需要的人士能夠得到專業和適切的支援。」
可是,我不察覺亦找不到社聯主席、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對被捕社工,或對在衝突現場調停、作人道支援的社工有作聲,遑論支持。他去年倒剛被頒大紫荊勳章,又和那個林鄭婆娘在禮賓府言笑晏晏對談。
向來取態較溫和的社聯,過去一年多,多次發新聞稿表明反對政府做法及譴責警暴,包括: 在 2019年6月13日, 175位社福機構的總幹事及前任總幹事發表聯署聲明,要求特首暫緩修訂《逃犯條例》,重啟社會諮詢。「聯署聲明的其中一位發起人蔡海偉先生(按:社聯行政總裁),要求特首與聯署人對話,聆聽社福界聲音。」
2019年9月2日,「8月31日在灣仔一帶進行調停工作的社工陳虹秀被警方無理拘捕,今天更被控以暴動罪,社聯表示強烈憤怒,同時對警方這種不合比例的檢控,表示極度震驚。」
2019年10月3日,社聯聯同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香港社會工作人員協會、及邵家臻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發出聯合聲明:「非常關注衝突不斷升級,警方期間多次使用實彈,一名中五學生更遭近距離槍傷,情況一度危殆。警方使用槍械必須受到嚴格約制。」新聞稿標是「社福界『三會一方』嚴正要求約制警暴 」。
社聯已多番明確表態,主席的立場若迥然不同,是否該請辭? 陳智思長期是政治紅人,有公職王美譽,惟我察覺,凡敏感題目,他可以講一大堆,但細聽後往往覺得模稜兩可,有時不知他說了什麼,可形容為世界仔、滑頭。據《明報》報道,去年7月22日——即元朗白衣人恐怖襲擊翌日——他和多位行政會議成員見記者,表示嚴正譴責7月21日在各區域發生的粗暴行為,督促政府及警方要遏止暴力繼續蔓延,警方盡快逮捕犯法者。他稱,並非站在任何一方,譴責任何方式或任何陣營的暴力,而暴力亦不是解決連串議題的方法。電視台Now引述他:「誰人違法的,就會有需要逮捕那些人,都是透過原有投訴機制、獨立的監警會機制處理。我們覺得這個方式是恰當的方式,處理過去這段時間一些警民方面的衝突,一個最合適的安排。」
接觸過陳智思,他沒架子。他曾任樂施會董事會副主席,現為毅行者籌委會主席,投入做好角色,他又是社聯永久個人會員。這些統統有助他建立良好形象,是相對較為人接受的建制中人。然而,觀乎過去一年其訪問及文章,他的意見由開明建制傾向保守,惟抗爭運動涉及社工,他是社聯主席,不能不作聲。香港電台的「鏗鏘說」訪問他,我很失望,主持石永泰竟沒問他對多名社工被捕的事,即使是軟性訪問,也有技巧可問及。
陳智思是社聯2018-20主席,剛查社聯網站,他竟續任主席。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去年九月三十日亦發文,指「社聯作為一個非政府社會服務機構的聯會,行政會議成員陳智思又是主席,它會否將有更大壓力要全面支持政府所有政策,是業界應要關注的。」與此同時,傳出司法界、教育和社福界是中聯辦眼中三座大山,而社福界不乏親建制、保守勢力,總工會絕非過慮。
岔開一筆,在社聯網站赫然發現團結基金會副總幹事黃元山繼續是社聯執行委員會增聘委員,任期至2022年,較前立法會議員、社工邵家臻更長一年。查社聯機構會員會籍資格,是指宗旨與目標與社聯之宗旨與目標一致而提供直接社會服務的香港社會服務機構,團結基金會及黃元山究竟符合哪項資格或要求?